2012-1-5 15:50:56
MALTA
2002年,公司通过国家经贸部和国家民航总局的审核和批准,获得国家一级货代资格;2004年,公司被评为深圳市百佳物流和货运诚信企业;并成为深圳市航空运输协会的常任理事单位;2007年,公司通过交通部审批,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。其管理阶层拥有丰富的经验,熟悉航运及货柜行业,并与国内政府部门、港口码头公司及其它同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。随着中港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(CEPA), 新柏泓在2004年3月1日经国家商务部批准, 以新柏泓 (广州)国际 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之名取得全国首个港资货代营业执照, 成为广州首家按照CEPA条件设立的香港独资国际货代公司, 而业务范围从船运扩充到车运、仓储、代报关, 建立「一条龙」服务链, 提供更全面的服务给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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